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指南
发布人:刘群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次数:33

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程序:

1.休学学生应于休学期满一个月内,来电向教务处申请(逾期不来办理复学手续者,即取消学籍)。

2.学生凭教务处开具的“休学证明书”及“复学申请书”(附家长签名)、相关证明及当年所缴纳的发票等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图文信息楼405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学。

3.教务处安排学生相衔接的专业和年级、编班。并通知相关系办公室。

4.系教学秘书通知相关辅导员,落实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咨询电话:021-316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