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
1.学生内向辅导员或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新生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毕业班学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2.经辅导员核实,所在系主任审核后,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需转出入系同意,持“转专业申请表”(附家长签名)到教务处(图文信息楼405室)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转专业,必要时需降至大一开始学习。
4.教务处安排学生相衔接的专业和年级、编班。并通知相关系办公室。
转学
1.学生向辅导员或所在系提出转学申请;
2.经辅导员核实,所在系主任审核后,填写转学申请表(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申请表或者转外省市表);
3.学生持“转学申请书”(附家长签名)、相关证明及当年所缴费用的发票等到教务处(图文信息楼405室)办理转学学手续;
4.经学院院长审批、对方学校同意后办理离校手续;
5.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并开具转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