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中秋放假时间为9月15日(周四)—9月18日(周日),共四天,9月19日(周一)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六)至10月7日(周五),共7天。10月8日(周六)教职工上班、学生补上10月4日(周二)的课。10月9日(周日)教职工上班,学生补上10月5日(周三)的课。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