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浦东新区高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
2、浦东新区高校残疾人应届毕业生
3、浦东新区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需盖学校公章。
2、学生低保证明、残疾人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证明必须是学生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的,须能证明学生或其家庭当年度正在享受低保。
(2)残疾人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上海本地银行发放的借记卡。(请务必使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或上海银行的借记卡,银行开户名字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
5、补贴汇总表,开户银行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需盖学校公章(如果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低保学生、残疾人学生、助学贷款学生分三份汇总表上报。
6、学校公示证明,证明申请的学生已经全部经过5日以上公示,证明格式不限。
7、补贴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或QQ发送。
三、申请流程
1、学校为初审机构,初审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日,学校承担初审及公示责任;
2、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校将相关材料交新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介服务科审核,必须当场送达,不能快递。
3、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后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三个星期内发放补贴。
四、申请时限
2017年4月10日前受理申请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3点半到16点半
五、申请地址
浦东南路3995号616室(近云台路)
联系人:徐欢58740409—3328
电子邮箱:back-teacher@163.com
新区高校求职补贴QQ群:213487623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