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周六)至10月8日(周日)共9天。
10月9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